張柏芝前經紀人余毓興出新歌《以犬之名》,有網民指歌詞疑是控訴張柏芝的不是。引起娛樂圈及引起各方傳媒關注,之後張柏芝工作室再發聲明反擊對方不實,已委任律師提出告訴。但余毓興又發出一篇聲明回應:「鄭重呼籲張柏芝小姐回頭是岸。」

▲余毓興(右)與張柏芝曾是合作夥伴。(圖/余毓興提供)

▲余毓興(右)與張柏芝曾是合作夥伴。(圖/余毓興提供)

對於被余毓興寫歌諷刺,張柏芝則發出律師函,表示余毓興歌曲及相關言論均為虛假,嚴重不實,並指控余毓興曾偽造文書,以他自己的名義擅自對外簽約,已委託律師對侵權行為提出告訴。

▲張栢芝發聲明反擊余毓興。(圖/翻攝張柏芝微博)

▲張柏芝發聲明反擊余毓興。(圖/翻攝張柏芝微博)

日前訪問余毓興有關歌詞的意思,他坦言歌名「犬」一字藏了一段故事。他坦言,2011年他決定幫助張栢芝度過難關,雖然當下認為是正確的行為,但現在回想卻令他感到失望,覺得愚味。他說,至今也記得當日情景,也清楚記得當日對話,但由於當中涉及重量級人物,所以暫時不便透露更多細節。新歌《以犬之名》沒有指名道姓,但就有不少網民猜測,疑似是指張栢芝。

▲余毓興(右)與張柏芝曾是合作夥伴。(圖/余毓興提供)

▲余毓興(右)與張柏芝仍在司法訴訟中。(圖/余毓興提供)

余毓興對於張柏芝的聲明表示,針對張柏芝工作室聲明一及聲明二,這兩點聲明內容的公佈,已經牽涉到涉嫌違反妨礙司法公正的法律條律,張栢芝工作室主動披露本人正在控告張栢芝違約及賠償的訴訟案件的細節,在此本人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利。

由於張柏芝工作室聲明一和二的內容完全虛假,扭曲事實,嚴重損害本人的公眾形象及利益,並會對本人造成在控告張栢芝官司中的司法公正的傷害性,因此,本人現在此被迫作出回應,以還清白。

首先聲明一,本人余毓興於張柏芝於2011年7月10日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期八年;
本人余毓興與張栢芝達成共識,於2014年7月11日以AEG Entertainment limited與張栢芝本人重新簽訂《全球獨家演藝經紀協議,(補充合約)》。

本人余毓興與張柏芝小姐及其代表律師以及Emily周靜怡於2014年8月5日舉行四人會議,在會議中這份合約最後得到張柏芝小姐親口確定生效,且都有本人錄音的音檔,記錄在案,並已作為呈堂證供,所以張柏芝工作室所發的聲明一內容完全與事實不符。由於張柏芝聲明一的內容,涉嫌嚴重誤導公眾及法院對本人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的評判和公眾性,影響本人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做為原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本人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在和律師商討後,稍後會對張柏芝採取其他違法行為的起訴,細節稍後另行公佈。

有關聲明二,本人余毓興從沒有偽造過張柏芝小姐任何公章,完全虛假不實,請張栢芝小姐聘用更專業的團隊,不要再紕漏百出,已經有太多太多的謊言無法自圓其說了,網絡是有記憶的,別過一會又說自己搞錯,自打嘴臉,這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自2011年本人余毓興跟張柏芝小姐簽約起,有關張柏芝的所有工作的簽約事宜都是由本人或由本人授權的不同公司簽署,工作內容在得到張柏芝最後確認後,才會由本人或本人授權的公司正式蓋章生效。同時,張柏芝工作的每一筆收入都由Emily周靜怡簽字蓋章確認後,匯入張栢芝指定帳號。張柏芝的工作收入,從2011年一直延續到2015年5月,從張柏芝突然玩失蹤、公開違約為止。期間每一筆收入張柏芝方都有確認回執。因此,張栢芝聲明二的內容對本人余毓興的指控完全虛假與事實不符,本人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利。

同時,本人余毓興與張柏芝自從2011年7月10日簽約後至今日2024年6月3日為止,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一宗由張柏芝小姐向法院入禀控告本人或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的官司訴訟。

而現在唯一的一宗及張柏芝的訴訟官司則是由本人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TD共同在2020年入禀法院,控告張栢芝違約及追討簽約定金和賠償的案件。

聲明三本人在此鄭重呼籲張柏芝小姐回頭是岸,雖然你的行為嚴重的傷害了我,行為令人髮指,但只要你真心悔過,我是可以原諒你的。從2011年至2024年5月30日止,在這漫長的13年間,儘管我在遭到如此恩將仇報的時候,我都沒有在公開場合或是在媒體上說過她一句壞話,正如我剛所說的,網絡是有記憶的,大家可以上網去查看,看我在這漫長的13年間有沒有在媒體上公開說過張柏芝一句壞話?所以,張柏芝我對你已是仁至義盡了!請你別再執迷不悟,自毀前程,這是我對你所表達的最後善意和提醒!